作者: 点击次数:241 发布时间:2017-05-2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天宁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根据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苏农机行【2015】3号文《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各项要求,网上签订农机购机合同7份,新购农业机械10台,其中:微孔曝气增氧机9台,动力喷雾机1台,购机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0.929万元,现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1、 认真宣传。区农业局联合区财政局专题召开各镇农机站长、农机辅导员、乡镇财政相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苏农机行【2015】3号文《关于印发“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熟悉购机步骤,该文件精神由各镇农机站传达到有关村委、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相关农机户,把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补贴资金告诉农户,充分调动农户的购机积极性。
2、 严格审核。对今年新购农业机械的农户和农业企业,尤其是外地居民在本地作业的种粮大户,一定要在落实耕作面积的前提下,并经过现场机具核实,方便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3、 抓好机具核实、公示、资料归档工作环节。区农业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订了天宁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在工作中,注重抓好机具的及时上网、机具的逐台核实、机具公示以及购机补贴工作中的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等各个环节,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的程序规范化。
4、 加强检查。今年以来,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购机比例分别到各镇农户家中现场检查核实机具,未发现今年新购的微孔曝气增氧机、动力喷雾机等机械有流失、转卖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新购机械的管理,确保机械为农业生产搞好服务。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2015年11月30日